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提醒您,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文昌市位海南省东北部,地处东经108°21′至111°03′,北纬19°20′至20°10′之间。东、南、北三面临海,海岸线长206.7公里,西部与琼山市、定安县毗邻,西南部与琼海市接壤。文昌市在西汉时建紫贝县,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改文昌县,历经2000多年,1995年撤县建市。是海南省乃至全国有名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和将军县,是被世界誉为东方奇迹—-宋氏三姐妹的故乡。文昌历史悠久,从公元前110年,即汉武帝元封元年,至今已有二千一百多年的历史。古称紫贝县,尔后三易其名。在公元627年,才改为文昌县,意为[偃武修文]。公元一九九五年,撤县建市,改名文昌市。文昌市人杰地灵,名人辈出。在明朝就出了与丘浚,海瑞齐名,并称”一鼎三足”的良史刑宥。近、现代史上更是群星灿烂,涌现出共产党大将张云逸、国民党将领陈策等。文昌市地处热带北缘沿海地带,属热带季风岛屿型,具有热带和亚热带气候特点。四季常春,夏天酷暑,冬有阵寒,雨量充足,气候温和。年平均温度为24°C。常年降雨量1799.4mm。景观:七曲山大庙、古蜀道、相如读书台,三堆墓,御马岗,演兵坝,五丁遗剑泉,孝子碑,上亭铺,演武铺.